我們對工作需持真誠坦率的態度,避免因職務而獲取不當的個人利益。
我們有責任確保我們的個人利益不會或可能會抵觸公司利益。我們會不偏不倚,在思言行為上都持之以誠,盡量減少可能會出現的利益衝突。我們會公允無私,摒除因偏見而妨礙我們的客觀判斷。
我們不會與合資夥伴、供應商、顧客或競爭對手等有任何不可透露或未經批准的商業關係,以致可能影響我們為公司業務作出獨立的判斷。
作為公司代表,在商業交易過程中我們不會付出或接受任何賄賂、酬勞或其他回報。
我們會公平公正對待與公司股東、合資夥伴、顧客、供應商、專業顧問、競爭對手及其他合作夥伴的所有交易。
我們會維持高專業水平,只答應我們確信能勝任的工作,全心全力準時履行承諾。我們會以最高的專業技術準則來完成每項工作。
我們在招聘僱用的過程中會專業謹慎,尊重每一位員工。
我們在能力範圍內會盡力保護公司資產以作合法的商業用途,不會用作其他目的,包括個人得益。因工作而獲得的公司資料我們只會用於公司而非個人利益之上,並任何時候都將之保密。對公司股票的交易會絕對遵從有關法例和規定,並於有需要時及時匯報有關交易。
對所有公開的公司報告和文件,我們務必詳盡準確和公平及時地公開,令公眾知情而不致被遺漏誤導。
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以誠信為本,遵守所有有關法律,包括法規、本地組織章程和規則(包括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規則)我們在工作及以外的時間會注意個人行為,顧及公司聲譽,不會作出有損公司名聲的行為。員工尤其會避免作出任何會危及、強制、操控或誤導公司(及其子公司)財務審核的行為。
我們在任何時候都會注意個人行為操守,以配合公司的目標及價值標準,並遵從公司所有規定。
本守則為公司所有僱員、行政人員及董事受僱條件的一部分。有違守則者會受到紀律處分,包括被解僱的可能。遵從守則將用作評核個人日常表現之用,有違守則的承辦商或會被公司終止服務和約。
任何人如果發現或懷疑有違反守則的情況,必須立即向上司或公司秘書報告以採取行動。如個人對該違規或可能違規的舉報感到不安或不恰當,應向其他高級行政人員或公司秘書報告以採取行動。舉報違規或可能違規的人不會因此而受到處分。在法律限制下,舉報違規或可能違規的人名字將被保密。
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(Sarbanes Oxley Act)2002 (美國) 鼓勵所有受證券交易委員會監管的公司維持一套規範高級財務人員,包括執行總監的業務守則。該法案中的道德行為標準,為公司在本守則內為所有員工及承辦商所訂定的專業規範的準則,並同樣地應用於執行總監、財務總監及其他高級財務人員身上。